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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前稱為以色列國)位於地中海的東南岸和紅海的北岸,是西亞的一個國家。希伯來語是官方語言,但阿拉伯語也在全國各地使用。以其受教育良好的勞動力而聞名,以色列是許多醫學研究公司的所在地,並且是幹細胞研究試驗方面的世界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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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前稱為以色列國)位於地中海的東南岸和紅海的北岸,是西亞的一個國家。希伯來語是官方語言,但阿拉伯語也在全國各地使用。以其受教育良好的勞動力而聞名,以色列是許多醫學研究公司的所在地,並且是幹細胞研究試驗方面的世界領導者。
根據以色列的勞動法,雖然不一定要提供書面僱傭合約(口頭僱傭合約具有約束力),但雇主有義務在僱傭開始日期後 30 天內(如果僱員是青少年,則為 7 天)向僱員提供一份列出僱傭條款的表格。雇用條款應包含以下有關工作條件的資訊:
一般而言,雇主不得限制員工在僱傭關係結束後為其他雇主工作的權利。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例如保護商業機密、提供特殊對價、投資於特殊訓練等,勞工法院可以核准協議中的某一領域和某一期限的非競爭條款。
在以色列,口頭僱傭合約具有約束力。雇主有義務在雇員開始工作之日起 30 天內(如果雇員是青少年,則為 7 天)向雇員提供一份列明雇用條款的表格。雇用條款應包含以下有關工作條件的資訊:
根據以色列契約法,一旦雇主提供職位,且潛在員工接受該職位,則雇主與個人即簽訂雇用契約。法律規定,接受可透過行為 (例如表現) 或其他方式發生,如果此種接受已默示在要約中。
根據以色列的《工作時間與休息法》,標準工作週為 42 小時。但是,正常工作周規定不適用於下列員工:
工作天不得超過 8 小時(對於工作週為 6 天者),夜間工作不得超過 7 小時。超過這些限制的工作時數視為加班。一天的最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包括加班時間在內。法律賦予員工每週至少連續休息 36 小時的權利,包括猶太僱員的安息日。
18 歲以下員工的工作時間為每週 40 小時,每天不得超過 8 小時。這類員工不能在每周的休息日工作。最後,未滿 18 歲者有權在兩個連續工作天之間休息至少 14 小時。
下列日子為以色列的公共假日:
假日 | 2020 年的日期 | 注意事項 |
普珥節 | 三月十日 | 僅在特拉維夫放假(日期可能每年更改) |
舒山普珥節 | 三月十一日 | 僅在耶路撒冷放假(日期可能每年變更) |
三月分 | 三月二十日 | |
Aliyah 日 | 四月四日 | |
逾越節 | 4 月 8 日至 4 月 15 日 | 猶太人假期(4 月 8 日和 4 月 15 日為公眾假期);中間日子可選擇休假。 |
贖罪日 | 四月二十九日 | |
聖誕節 | 五月十二日 | 日期每年會變更 |
耶路撒冷日 | 五月二十二日 | 日期可能每年更改 |
沙武節 | 五月二十九日 | 國定假日 |
Jabotinsky 日 | 七月九日 | |
希伯來新年 | 九月 19-20 日 | 為期 2 天的全國性假日(日期每年都會更改) |
贖罪日 | 九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 | 日期每年會變更 |
住棚節 | 十月三日 | 國定假日(日期可能每年變更) |
祭禮節 | 十月十日 | 國定假日(日期每年會變) |
光明節 | 十二月十一日至十二月十八日 | 可選擇的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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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工作性質的關係,以色列的員工可能會被要求在公共假日工作。他們有權獲得日薪 50% 的額外報酬。
員工在每個日曆年的一月到十二月都有權享受全薪年假,詳情如下:
在休年假時,每 7 天假期只包括 1 天的週休日。
年假應連續使用。經僱主允許,年假可以分開使用,但至少其中一個假期應為 7 天。至少應在休假開始前 14 天通知雇主。經僱主同意,員工可將一年內至少 7 天的年假結轉,並在接下來的兩年內使用。年假不能以補償金取代。
年假津貼相等於正常薪資,並由雇主預先支付。如果員工沒有使用年假,則會喪失獲得假期津貼的權利。
員工每個工作月可享有 1.5 天的病假。員工可逐年累積病假,一年內最多可累積 90 天。員工在病假期間不得被解僱。一般而言,員工必須出示醫生的授權書(te'udat machala)才能獲得補償。
雇主無需補償員工第一天的病假。第二和第三天的補償是必需的,並且必須支付員工工資的 50%。接下來的日子則必須按照員工薪資的 100% 支付補償。個別僱傭合約或與雇主簽訂的集體協議可能會規定更好的病假條件。在長期患病的情況下,以色列國家保險局會在累積病假用完後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會根據索賠人的年齡進行調整。
父母有權每年最多使用八天病假來照顧未滿 18 歲的患病子女,條件是其配偶不得為同一目的請病假。子女未滿 18 歲的單親家長每年最多可使用 12 天病假照顧生病的子女。
以色列勞動法給予所有女性員工 26 週的產假,其中 7 週可在分娩日期前使用。她們必須在同一工作地點工作至少 12 個月才有資格享受產假。員工可以選擇縮短假期,但不得少於 15 週。如果分娩或懷孕期間出現併發症,產假可延長 4 週。如果是多胞胎,第一胎後每多生一胎,產假可延長 3 週。如果孩子出生後必須住院兩週以上,產假最多可延長 20 週。
僱員為同一僱主工作滿 6 個月後,便有資格從政府領取產假津貼。以色列國家保險局支付最長 15 週的產假補助金。生育津貼會分 1 次支付到有資格領取的母親的銀行帳戶中。生育津貼根據母親的收入(基於母親已支付的保險費)來決定,每天最高為 1,711.33 以色列列 弗(以色列謝克爾)。
母親有權獲得的每日津貼為以下金額中的較高者:
以色列法律賦予男性員工在孩子出生後立即享有 7 天陪產假的權利,在此期间他們可獲得由國家保險局支付的津貼。如果是多胞胎,陪產假可延長至 2 周。如果員工符合以下條件,則有權獲得陪產假補貼:
陪產津貼以個人或與員工配偶共用的聯名銀行帳戶一次付清。津貼額根據最近 3 個月或 6 個月的平均收入(以僱員支付保險費為條件)計算。目前,陪产假津贴的最高金额为每天1,711.33以色列列弗(以色列谢克尔)。
以色列的勞動法規定,所有年滿 18 歲的員工都有權獲得最低工資。每年四月,政府會下令決定最低工資的金額。最近一次最低工資於 2024 年 4 月 1 日訂定如下:
薪資必須定期支付。按月支付的薪資應在支付薪資的月底支付。如果集體協議或勞動合同中沒有規定其他日期,則按小時、日、週或根據產量支付的工資將予以支付。因執行某些工作而支付的工資,若其執行時間超過 14 天,則在工作完成當日支付。
在以色列,只有在緊急情況、意外事故、機器或設備急需維修時,或為了防止嚴重擾亂正常工作程序時,才允許加班。如果員工加班,雇主需要在第二天之前通知區域勞工檢查員。加班時數一天不得超過 4 小時,一年不得超過 100 小時。
加班時數的薪資如下
除非有緊急狀況,否則雇主不得讓員工在週休日工作。在週休日或公共假日工作的員工,可享有日薪的 150%。
年假津貼相等於員工的正常薪資,並由雇主預先支付。
以色列法律規定雇主必須事先通知員工解雇事宜。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並註明入職日期。
領取工資的員工有權享受以下通知期:
受薪工人有權享有下列通知期:
試用期員工也有權獲得 3 天至 2 週不等的通知。通知期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方法是向員工支付補償金以代替通知。如果雇主未預先通知被解僱的員工,則須支付補償金,金額相當於該員工在通知期內的正常薪資。
根據以色列勞動法,下列員工有權獲得遣散費:
如果員工因健康狀況不佳而辭職,則該辭職將被視為解僱,該員工將有資格獲得遣散費。如果員工死亡,其受養人(配偶和子女)有資格領取遣散費,如同員工被解僱。
以下員工也被視為已被 「解雇」,因此,如果他們連續工作滿 1 年,也有資格領取相等於每服務 1 年 1 個月工資的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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