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
在約旦,所有年滿 60 歲(男性)或 55 歲(女性)且至少已投保 180 個月的投保人,包括在職期間已 繳納 84 個月保費者,均有資格領取養老金。
如果員工已年滿 50 歲,並已繳納 252 個月(男性)或 228 個月(女性)的保費,則可提前退休。
在平均工資的前 1,500 約旦第納爾(約旦第納爾)內,養老金為最近 36 個月平均月收入的 2.5%,之後每年加 2%。最高養老金為被保險人最近兩年平均月收入的 75%。如果有任何受撫養人,養老金金額會增加。尚未供款的私營機構雇員可在 30 歲之前減少供款。但福利金也會減少。
已達退休年齡但不符合供款標準的受保人有權獲得根據供款數量計算的一次性老年安頓金。
受撫養人/遺屬福利
在約旦,如果死者至少有 24 個月的供款,包括連續 6 個月的供款,則可獲得遺屬養老金。如果有 1 位以上的遺屬符合資格,則應分割該福利。
遺屬的養老金計算方式為:最後 12 個月供款期間平均月薪的 50%,超過 60 個月後,每供款 1 年可獲得 0.5%,超過 120 個月後,每供款 1 年可獲得 1%。
符合資格的遺屬包括
- 遺孀
- 殘障鰥夫
- 投保人 23 歲以下的男性子女
- 未婚、寡居或離婚的受供養女兒
- 18 歲以下受撫養的兄弟和受撫養的姐妹
- 父母
如果受益人的收入等於或高於養老金金額,則會暫停支付養老金。寡婦、女兒或姊妹的養老金在結婚時暫停,但如果其後喪偶或離婚,則會恢復。
病殘福利
在約旦,如果被保險人被評估為部分或完全殘疾,並已支付至少 60 份保費(其中 24 份為連續支付),則有權獲得永久完全自然殘疾養老金。此外,必須有執照醫生的決定證明殘疾。
永久性完全傷殘的養老金計算方式為:在最後 36 個月的供款期間,每月平均工資的 50%,最高為 1,500 約旦第納爾(約旦第納爾),超出部分為餘額的 30%。供款超過 60 個月的,每供款一年,養老金增加 0.5%;供款超過 120 個月的,每供款一年,養老金增加 1%。需要持續照護者可額外獲得 25%。對於部分永久性殘障,支付全額殘障養老金的 75%。
對於因工作相關事故造成的殘障,支付事故當天工資的 75% 作為暫時殘障津貼。對於永久性傷殘,如果傷殘程度高於 75%,則支付工資的 75% 作為養老金。如果傷殘程度較低,則會按比例減少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