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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 (MYR)
馬來西亞是東南亞國家。它是一個由 13 個州和三個聯邦領土組成的聯邦憲法君主制。官方語言是馬來語,儘管有很多當地語言。馬來西亞擁有多元化的經濟,受教育的勞動力和政治穩定。馬來西亞的主要出口產品包括橡膠和棕櫚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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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 (MYR)
馬來西亞是東南亞國家。它是一個由 13 個州和三個聯邦領土組成的聯邦憲法君主制。官方語言是馬來語,儘管有很多當地語言。馬來西亞擁有多元化的經濟,受教育的勞動力和政治穩定。馬來西亞的主要出口產品包括橡膠和棕櫚油。
在馬來西亞,法律規定必須簽訂書面合約:
每份書面合約都必須包含任何一方終止協議的規定。
馬來西亞的勞工法允許口頭合約,只要指定期限或完成特定工作所需的合理時間少於 1 個月。
在馬來西亞,僱傭法規定服務合約可以是明示或默示的,但所有簽訂時間超過 1 個月的勞動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
契約法》規定:「當發現協議無效,或契約變得無效時,任何根據協議或契約獲得任何利益的人,都有義務將該利益歸還,或向獲得該利益的人作出補償」。
因此,即使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僱傭合約,也有可失效的工作協議,仍可強制執行付款義務或工作義務。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工作時間為每週 45 小時。全天工作時間為 8 小時,但雇主可視業務需求要求員工工作最多 10 小時。雇主和雇員可以在僱傭合約中約定,雇主可以要求雇員每週工作超過 45 小時,但在任何情況下,3 週內的平均工作時間都不得超過 45 小時。
員工可申請彈性工作安排,以變更有關其雇用的工作時間、工作天數或工作地點。在有適用集體協議的情況下,員工提出的任何申請必須符合集體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
國慶日(8 月 31 日)、Yang di-Pertuan Agong 的生日(日期可能會有所不同)、僱員主要工作所在州的統治者的生日或聯邦領地日,視情況而定(日期可能會有所不同)、工人節(5 月 1 日)、投票日(5 月 9 日)。
僱員有權額外享有 6 天帶薪假期,由雇主選擇。
在馬來西亞,員工享有的帶薪年假是根據其在雇主的服務年資而定:
年假天數以員工的一般工資率支付,並可結轉至下一年度。
若員工在連續服務週期的 12 個月內,未經雇主許可且無合理辯解而缺勤超過 10%的工作天數,則可取消其年假權利。
若要申請帶薪病假,員工必須接受註冊醫生(由僱主選擇,費用由僱主支付)的檢查,由醫生決定是否准予病假。帶薪病假的長短取決於與現任雇主的工作年限:
病假以員工的一般工資率支付。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10/17/2024 KN:更新存取日期, References 住院假將與病假分開,為勞工提供額外保障。進一步的細節將待今年稍早核准的《就業法》公佈修改內容後公佈。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馬來西亞女性員工可享有 98 天的產假。2022 年 3 月通過的第 265 號法案增加了產假的長度。公司禁止解雇懷孕或患有懷孕相關疾病的員工,為懷孕員工提供額外的保護。
如果員工在分娩前的 4 個月內任何時間受僱,且在分娩前的 9 個月內總計受僱至少 98 天,則有權獲得產假補貼。如果員工在分娩時有 5 個或以上在世的親生子女,則無資格領取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相等於員工的日薪。雇主支付產假津貼的全部費用。
產假的開始時間不得早於分娩前 30 天,也不得遲於分娩後 1 天。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已婚雇員可享有 7 天的帶薪陪產假。僱員必須在緊接陪產假開始前受雇於同一雇主至少 12 個月。員工有責任在預產期後至少 30 天或在產後盡早通知雇主其配偶懷孕。
政府根據全國工資諮詢委員會的建議來決定最低工資。
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起,每月最低工資為 1,700 馬幣(馬來西亞林吉特),適用於所有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在 2025 年 8 月 1 日前,僱用少於 5 名員工的企業可獲豁免最低工資的調漲。
每日最低工資視每週工作天數而定。
工資期不得超過一個月,除非雇主終止合約(工資必須在當天支付)或員工終止合約(工資必須在終止合約後 3 天內支付),否則工資必須在工資期結束後的第 7 天前支付。
馬來西亞法律規定,無論薪資率通常如何釐定,員工超時工作(工作時間超過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薪資率至少為時薪的 150%。每天加班時數不得超過 2 小時。
被要求在帶薪假日工作的員工,有權就當天所做的任何工作獲得兩倍於正常薪資的報酬。對於在公眾假期進行的加班,員工可獲得至少 3 倍於標準工資的工資。
僱員在休年假期間有權獲得其普通工資。
根據馬來西亞勞動法,規定的通知期必須包含在任何書面僱傭合約中,且雇主與員工的通知期必須相同。通知期的最低法定長度必須如下:
在另一方故意違反合約條件或員工嚴重不當行為的情況下,終止僱傭合約無需通知期。
馬來西亞勞工法規定,受僱傭法 (EA) 保障的員工,若在遭解僱前已受僱至少 12 個月,則有權享有遣散費福利。因嚴重不當行為而被解僱的受保障員工,以及在被解僱後 7 天內被同一僱主重新雇用的員工,均無資格領取遣散費。
員工有權根據受僱時間長短,按以下標準獲得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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