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
貨幣
€ (EUR)
荷蘭位於西歐,位於北海,東邊有德國,西部是比利時。阿姆斯特丹是首都,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是主要的商業中心。鹿特丹市是歐洲最大的海港。荷蘭於 1958 年加入歐盟作為創始成員,自 2002 年歐元引入以來,一直使用歐元作為其貨幣。它的經濟與世界其他地區很好地融合,該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商之一。其主要出口產品包括食品和農產品,天然氣,化學品,以及鋼鐵和冶金產品。荷蘭也是一個非常好的商業地方,擁有高質量的基礎設施,乾淨透明的政府,以及受教育良好的勞動力。
此內容僅供參考。我們不保證此內容的準確性或完整性。這不構成法律建議,請勿將其視為法律依據。
€ (EUR)
荷蘭位於西歐,位於北海,東邊有德國,西部是比利時。阿姆斯特丹是首都,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是主要的商業中心。鹿特丹市是歐洲最大的海港。荷蘭於 1958 年加入歐盟作為創始成員,自 2002 年歐元引入以來,一直使用歐元作為其貨幣。它的經濟與世界其他地區很好地融合,該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商之一。其主要出口產品包括食品和農產品,天然氣,化學品,以及鋼鐵和冶金產品。荷蘭也是一個非常好的商業地方,擁有高質量的基礎設施,乾淨透明的政府,以及受教育良好的勞動力。
在荷蘭,僱傭合約(口頭或書面)確立了僱員與僱主之間的法律關係。在簽訂僱傭開始日期的 1 個月內,必須提供書面合約。
強制性的書面或電子合約包括以下資訊:
有些條款只有在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有效,例如,非競業條款或非邀約條款。此類條款只能包含在永久雇用合約中,而不能包含在定期合約中。如果雇主想要在定期合約中加入這些條款,就必須在合約中提供商業上的必要性。
在荷蘭,僱傭合約會建立員工與雇主之間的法律關係。它可以是口頭或書面形式;但是,雇主必須在僱傭關係開始後的 1 個月內為員工提供書面或電子勞動合同。
僱員為換取報酬,連續 3 個月為他人執行工作,且每週工作一次(或每月至少工作 20 小時),則無論是否簽訂合約,均推定為依據此類雇用協議工作。
荷蘭的勞動法並未提供有關隱含契約的規定。在沒有協議的情況下,僱員為他人連續 3 個月執行工作以換取報酬,且每週工作一次(或每月至少工作 20 小時),則可推定為依據此類雇用協議工作。如果發生爭議,雇主有責任證明勞動合同不存在。
在荷蘭,每週工作時間在 16 週參考期間平均不得超過 48 小時,在 4 週參考期間平均不得超過 55 小時,其中包括加班時間。員工每班最多工作 12 小時,每週最多工作 60 小時。集體協議可能會指定其他的每日和每週工作時數,但仍分別受每日和每週 12 小時和 60 小時的限制。只要每 14 天有至少 72 小時的休息時間,就可以有較長的工作週。夜班時間不得超過 10 小時。
年輕員工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班 8 小時或在 16 週參考期間內每周 40 小時。
如果員工符合特定條件--受雇於擁有 10 名以上員工的公司,且工作時間超過 6 個月,則可以要求雇主提供遠端工作。在家工作的法定規範並不適用於少於 10 名員工的公司。
元旦 (1 月 1 日)、復活節週一 (日期可能會有所不同)、升天節 (日期可能會有所不同)、聖潔週一 (日期可能會有所不同)、國王節 (4 月 27 日)、解放日 (5 月 5 日 - 每五年慶祝一次)、聖誕節 (12 月 25 日)。
在工作的第一年,員工有權享有 4 倍於其工作週(每週工作天數/小時)的帶薪假期。這表示全職員工每年可賺取至少 20 天的年假(以每週工作 5 天計算)。僱傭合約和集體協議提供額外的年假。
年假可結轉至下一年度的上半年,否則便會過期。
員工除了享有帶薪假期外,還可享有至少年薪 8% 的假期薪資。如果員工的年薪超過相當於最低工資的三倍,則假期薪資可能會減少。集體勞動協議可能會規定不享有假期薪資。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必須至少獲得最低工資的 108%。
在荷蘭,員工有權享有 2 年的帶薪病假,工資的 70% 或至少是最低工資。臨時員工也可享有此福利。
員工在病假期間不得被解僱,除非他們不配合重新融入社會的計劃。
在荷蘭,女性員工至少享有 16 週的假期 - 產前 6 週,產後 10 週。在多胞胎的情況下,員工有權享有總共 20 週的假期。如果在 24 週或之後中止懷孕或死產,員工可享有 16 週的產假補助。
員工必須在休產假前 3 週且不遲於分娩後第二天通知雇主。在產假和分娩假期間,員工有權獲得就業保險局補助金,金額為日薪的 100%,但不得超過 264.57 歐元的最高日薪。
雇主不得以懷孕為由解雇員工。在產假期間和產假後的 6 週內,不得終止僱傭合約。
在荷蘭,生育(或多胞胎)婦女的伴侶有權享有每週工作時數(全職為 5 天)的帶薪陪產假。集體協議可規定更長的帶薪或不帶薪陪產假。這種帶薪假期可以在孩子出生後的前 4 週內的任何時間使用。
男性員工也有權在孩子出生後的前 6 個月內休 5 週的不帶薪假期(多胞胎的期限相同)。休無薪假的員工可向就業保險局(Uitvoeringsinstituut Werknemersverzekeringen, UWV) 申領福利,最高金額為其薪資的 70%,上限為最高日薪 (264.57 歐元) 的 70%。
員工必須至少提前 4 週以書面通知雇主他要休額外的陪產假,說明假期何時開始、請假多少週以及如何分攤。雇主有權提前最多 2 周更改假期,但僅限於迫不得已的商業或服務利益的情況。
在荷蘭,自 2024 年 1 月起,只公佈最低時薪。不再有固定的最低月薪、最低周薪和最低日薪。年滿 21 歲且為全職員工的法定最低總工資為每小時 14.06 歐元。21 歲以下的員工則按此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
最低工資金額每 6 個月(1 月 1 日和 7 月 1 日)根據國內協商工資的平均發展情況進行調整。
雇用合約決定員工工資的計算期間。可以是每週、每兩週或每月。雇主可以根據僱傭合約的規定延長支付期限。如果是週薪,支付時間可能永遠不會超過 1 個月。如果是月薪,則不得超過一個季度。如果有任何進一步的延遲,員工可以在工資到期日之後的第 4 到第 8 個工作日要求每天增加 5%,之後每個工作日增加 1%,最多可增加其工資的 50%。
在荷蘭,包括加班在內的每日最高工時為 12 小時,每周最高工時為 60 小時。集體協議可決定超時工作的補償金。孕婦和未滿 16 歲的年輕員工不得加班。如果員工結構性加班,可以調整其僱傭合約。
允許在週末工作,但是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在超過 13 個週日工作。
員工有權享有至少年薪 8% 的假日津貼。用於計算該津貼的年薪包括加班費、績效獎金、佣金、非社會工作時間的補貼以及代替假日的付款。如果員工的年薪超過相當於最低工資的三倍,則假期薪資可能會減少。最低假日津貼為年最低工資的 8%。
雇主提供的規定通知期視員工服務年資而定,如下所示:
員工可提前 1 個月通知終止僱傭合約。如果以書面形式提出,通知期限可以增加或減少。但通知期不得超過 6 個月。定期員工可能會被要求在合約到期前通知終止合約,如果合約中包含此項規定。
在荷蘭,如果員工被解僱或臨時合約不獲續約,雇主必須提供員工一筆過渡補助金。此規定適用於長期員工和臨時員工。如果員工是因為雇主嚴重的過失行為或疏忽而辭職,也有權獲得過渡補助金。如果員工從簽訂僱傭合約的第一天起就被解雇,則有權獲得過渡補貼。這也適用於在試用期間被解雇的情況。
過渡期補償金的金額取決於員工的總薪水和服務期限。補償金額最高為 98,000 歐元總額。
我們了解當地的法律和法規不斷變化,尋找準確的參考指南並不容易。我們的數據由Atlas團隊和顧問中的本地國際僱傭律師、HR和福利專業人士以及稅務會計師團隊進行研究和驗證,以確保資訊是最新且準確的。
當您擴展至荷蘭時,與Atlas合作可以大幅減少在外國市場進行業務的傳統實體流程,讓您能專注於自己最擅長的事——成長您的公司!欲了解更多有關Atlas如何簡化您的全球擴展能力,請隨時聯繫我們。
我們的區域專家團隊隨時準備支持您的全球擴展計劃。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聯繫我們,我們將非常樂意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