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招募巴拿馬 洽詢專家

人口

4.5m

貨幣

B/. (PAB)

首都

Panama City

概述

巴拿馬,正式名稱為巴拿馬共和國,是中美洲的一個國家。巴拿馬以其多元的文化、迷人的風景和豐富的歷史而聞名,是旅遊和文化探索的熱門目的地。從巴拿馬市繁華的街道到巴拿馬雨林寧靜的風景,巴拿馬提供了豐富的文化和自然景點。

巴拿馬經濟多樣化,主要產業包括製造業、服務業和農業。該國是主要的商品出口國,也是熱門的觀光勝地,以其美麗的城市、歷史遺跡和世界知名的美食吸引著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

免責聲明: 此內容僅供參考。我們不保證此內容的準確性或完整性。這不構成法律建議,請勿將其視為法律依據。

當地就業法規

僱傭合約

書面協議

在巴拿馬,並非所有僱傭合約都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有關下列事項的合約無需以書面簽訂:

  • 農業或畜牧業工作
  • 家政服務
  • 不超過三個月的意外或臨時工作
  • 價值不超過 PAB 200 (巴拿馬盾) 的特定工作
  • 在居民不超過 1500 人的村莊所簽訂的服務和工作合約,除非工作價值超過 5,000 巴拿馬幣,或雇主長期僱用超過 10 名工人。

書面簽訂的合約必須一式三份:一份給僱主,一份給僱員,一份提交給勞工總局。書面合約必須包含雙方身份、工作性質、合約期限、薪資、雙方簽署等細節。

口頭協議

巴拿馬的《勞動法》允許在某些情況下簽訂口頭僱傭合約。以下類型的合約可以口頭方式訂立:

  • 農業或畜牧業工作
  • 家務勞動
  • 不超過三個月的意外或臨時工作
  • 價值不超過 PAB 200 (巴拿馬巴波亞) 的特定工作
  • 在居民不超過 1500 人的村莊所承包的服務和工作,除非工作價值超過 5,000 巴拿馬幣,或雇主長期僱用超過 10 名工人。

在此情況下,應推定員工所聲稱的僱傭合約中包含的事實或情況屬實。

默示協議

巴拿馬的《勞動法》規定,在沒有書面合約的情況下,應推定員工聲稱為合約規定的事實或情況為真實。雇主可提出證據推翻此推定。

僱傭合約,不論是口頭或書面合約,都是一個人同意在另一個人的授權或依賴下提供服務的協議。只要是在法律上的從屬或經濟上的依附下進行個人工作,就存在僱傭關係。

工作時間

在巴拿馬,勞工法規定標準工作週為 48 小時,標準工作天為 8 小時。工作時間較長的員工有資格獲得加班費。16 歲以下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6 小時。18 歲以下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7 小時。

夜班的最長時間為 7 小時,夜班工人相應的每周最長工作時間為 42 小時。

日夜混合輪班的最長時間為 7.5 小時,相應的每週最長工作時間為 45 小時。

7小時夜班和7.5小時日夜混合班的夜班應按8小時日間工作計算薪酬,以計算法定最低工資,或計算一家公司分幾個時段輪班工作所支付的工資。

公共假期

元旦 - 1 月 1 日;烈士日 - 1 月 9 日;嘉年華星期二 - 日期每年會變;耶穌受難節 - 日期每年會變;勞動節 - 5 月 1 日;亡者節 - 11 月 3 日;慶祝 Rufina Alaro 手勢日 - 11 月 10 日;獨立日 - 11 月 28 日;母親節 - 12 月 8 日;國哀日 - 12 月 20 日;聖誕節 - 12 月 25 日;總統就職典禮 - 7 月 1 日(每五年一次)。

試用期

根據巴拿馬的《勞動法》,僱傭合約可包含長達 3 個月的試用期。只有當工作需要某些專門技能時,才可包含試用期。書面僱傭合約中必須明確規定試用期。

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均可終止僱傭關係,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工人在同一家公司內被重新雇用擔任之前擔任的職務,則試用期無效。

僱傭終止/遣散費

通知期

根據巴拿馬的《勞動法》,下列類別的員工在被解雇前,必須收到 30 天的通知或支付 30 天的工資以代替通知:

  • 連續服務雇主未滿 2 年的員工
  • 家庭雇員
  • 永久性或廠房員工、在小型企業工作的員工,或在農業、畜牧業、農業工業或製造業工作的員工
  • 在專門提供國際服務的船舶上工作的雇員
  • 學徒
  • 從事零售商品銷售的機構員工,以及員工人數在五人或五人以下的公司。

工作 2 年以上的員工一般只能因正當理由被解雇。

遣散福利

根據巴拿馬的《勞動法》,當永久性員工被解雇時,雇主必須為其提供年資薪。不論解僱原因為何,工齡薪資的計算方式為:自僱傭關係開始後,每工作滿一年,即可獲得一週的薪資。在定期合約的情況下,如果雇主在合約期限屆滿或工作全部執行完畢之前,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終止合約,雇主必須支付相等於合約剩餘期限應付工資的補償金。

如果員工被不公平地解僱或未事先獲得授權,他們有權從遣散基金(Fondo de Cesantía) 獲得以下補償:

  • 工作未滿 1 年者,每工作 3 個月可獲得 1 個星期的薪水,但不得少於 1 個星期的薪水
  • 服務滿 1 至 2 年者,每工作 2 個月可獲得 1 週薪水
  • 服務滿 2 至 5 年者,為 3 個月的薪資
  • 服務滿 5 至 10 年者,為 4 個月的薪資
  • 服務滿 10 至 15 年,5 個月的薪資
  • 服務滿 15 至 20 年,6 個月薪資
  • 服務滿 20 年以上者,7 個月薪資

薪酬

最低工資

巴拿馬的勞工法禁止雇主支付工人低於強制性最低薪資的工資。最低工資是根據全國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由行政法令釐定。巴拿馬不同地區及行業的 2024 年最低工資,自 2024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

巴拿馬共有 2 個區域:

第 1 區包括以下地區

阿瓜杜爾斯卡皮拉瓜拉雷佩塞
AlmiranteChameLa Chorrera波多貝洛
安東昌吉諾拉拉斯塔布拉斯聖卡洛斯
阿雷漢切波洛斯桑托斯聖費利克斯
阿塔拉亞大奇里基納塔聖米格利托
巴魯奇特雷Omar Torrijos Herrera聖伊莎貝爾
博卡斯德爾托羅科隆巴拿馬聖瑪麗亞
博克龍大衛帕里塔聖地牙哥
博凱多萊加佩達西塔博加
布加巴多諾索佩諾諾梅高地

第 2 區包括全國其他地區。

巴拿馬根據行業以及雇主是否位於第 1 區或第 2 區,設定了超過 60 種不同的每小時最低工資。每小時最低工資的範圍從小規模農業工作的 PAB 1.64 (巴拿馬巴波亞) 到國際航班機艙服務員的 PAB 4.95。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在第 1 區為每月 340 巴拿馬元,在第 2 區為每月 315 巴拿馬元。

巴拿馬的勞工法規定,僱傭合約必須註明工資支付的頻率為每月、每兩週或每週支付一次。

加班費、假日及休假薪資

根據巴拿馬的《勞動法》,任何超過規定的每白班 8 小時(每晚班 7 小時或每混合班 7.5 小時)的工作都被視為加班,並有資格獲得額外報酬,詳情如下:

  • 日間加班 - 正常薪資的 125
  • 夜班或混合日班後的日間加班 - 正常薪資的 150
  • 夜班或混合日班後的夜間加班 - 正常薪資的 175%。

在公共假日工作的員工可獲得正常薪資的 150%。

員工在休年假的每一天都應獲得其按比例計算的平均月薪、週薪或日薪。僱員必須收到的款項必須在僱員開始休年假的日期前三天結清並支付。

移民與簽證

簽證

巴拿馬提供以下類別的簽證:

  • 觀光簽證 - 此簽證簽發給以休閒/娛樂為目的進入巴拿馬的人士,有效期限為 30 天,可延長至 90 天。
  • 過境簽證 - 巴拿馬有三種過境簽證:
    • 過境旅客 - 此簽證簽發給以過境旅客身份來到巴拿馬的人,有效期最長為 3 個月。
    • 過境旅客 - 此簽證簽發給進入巴拿馬並只打算在抵達後 48 小時內繼續前往另一個國家的旅客。
    • 直接過境旅客 - 此簽證簽發給進入巴拿馬並只打算在9小時內繼續前往另一個國家的旅客。
  • 臨時探訪簽證 - 此簽證簽發給因特定目的進入巴拿馬的人:探望配偶或有血緣關係的親屬(9個月)、接受醫療(30天)、在巴拿馬進行全時間學習、執行科學、文化、學術、宗教或人道使命(3個月),或受聘為專門的工人或技術人員(5年)。

工作許可證

希望在巴拿馬工作的外國人必須取得工作許可證。工作許可證有幾種不同的種類,包括在運河區和科隆自由區工作的外國人可獲得的特定許可證。員工必須提交國家移民局簽發的證書和教育資格。

外國人專業許可證的期限為 2 年,可續期 3 年,並可延長相同期限。若要獲得延期,必須補充以下文件:已支付 9 期社會保險費的證明。在巴拿馬居住超過 10 年的員工可以申請無限期工作許可證。

總人口 4.5m

包括所有居民在內的總人口,無論其法律身份如何。 © 2024 - WBGEUROSTAT

69.9%

城市人口

68.6%

互聯網接入

64.1%

銀行服務接入

100%

手機接入

資料來源

總人口: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United Nations (UN), uri: https://population.un.org/wpp/, publisher: UN Population Division; Statistical databases and publications from national statistical offices, National Statistical Offices, uri: https://unstats.un.org/home/nso_sites/, publisher: National Statistical Offices; Eurostat: Demographic Statistics, Eurostat (ESTAT), uri: https://ec.europa.eu/eurostat/data/database?node_code=earn_ses_monthly, publisher: Eurostat; Population and Vital Statistics Report (various years), United Nations (UN), uri: https://unstats.un.org, publisher: UN Statistics Division

城市人口: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World Urbanization Prospects, United Nations (UN), uri: https://population.un.org/wup/, publisher: UN Population Division

互聯網接入: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World Telecommunication/ICT Indicators Database, ITU (ITU), uri: https://datahub.itu.int/

銀行服務接入: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FINDEX, WBG (WB), uri: https://www.worldbank.org/en/publication/globalfindex

手機接入: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World Telecommunication/ICT Indicators Database, ITU (ITU)

社會保障與福利

年假

巴拿馬勞動法規定,員工每連續工作 11 個月,可享有 30 天年假,以每在雇主處工作 11 天累積 1 天計算。

僱員在休年假的每一天都應獲得其平均月薪、週薪或日薪。員工必須收到的款項必須在員工開始休年假的日期前 3 天結算和支付。

員工必須不間斷地享受年假。只有在集體談判協議或與雇員事先達成的協議允許的情況下,才可將年假分割成最多相等的兩部分。雇主必須至少提前兩個月,經與員工協商後,告知員工休年假的時間。

病假

根據巴拿馬的《勞動法》,員工每工作 26 個班可累積 12 小時的病假,每年最多可累積 144 小時(18 個工作日)的病假。員工在病假期間有權從雇主處獲得正常工資。員工可在兩年內累積病假,但之後必須在服務的第三年內使用全部或部分病假。員工必須提供醫療證明才能使用此假期。

當僱員已用盡其有權享有的所有病假時,他們可以請額外的假期,並從其年假中扣除這些天數。

產假

巴拿馬的勞工法規定,帶薪產假總長度為 14 週:產前 6 週、產後 8 週。在任何情況下,總假期都不得少於 14 週。如果預產期延遲,產前假會延長,因此員工在產後有權享有 8 週的假期。

員工必須在懷孕第七個月之前至少有 9 個月的供款,才有資格領取州立產假福利。符合領取州產假福利資格的員工,在 14 週的產假期間,可享有前 9 個月平均每週收入的 100%。如果僱員不符合領取州產假福利的資格,則僱主必須在產假期間支付該僱員的正常工資。

陪產假

巴拿馬的員工有權享有 3 個工作天的帶薪陪產假。僱員必須至少提前一週通知雇主其伴侶的分娩日期,並提供出生證明,證明他們是孩子的父親。這 3 天的帶薪假期可視為雇主的服務時間。

社會保險

退休金

巴拿馬社會保險基金(Caja de Seguro Social(CSS)) 為投保人提供退休金。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為 57 歲,男性為 62 歲。

每月基本養老金相等於最佳十年收入平均薪資的 60%,超過 240 個月後每供款 12 個月,再加上每月平均薪資的 1.25%,正常退休年齡後每供款 12 個月,再加上平均薪資的 2%。每月最低養老金為 PAB 255(巴拿馬巴波亞)。在固定供款制度下,個人儲蓄帳戶中的金額會根據員工的預期壽命作為退休金支付。

如果員工未繳納 240 份供款,但至少繳納了 180 份供款,則有資格領取比例養老金,即全額養老金乘以繳納的供款數再除以 240。

員工須向社會安全基金繳納每月總收入的 9.25%,而僱員則繳納每月總收入的 4.25%。雇主每年必須繳納支付給員工的任何第 13 個月薪資的 10.75%,而員工每年必須繳納任何第 13 個月薪資的 7.25%。

受養人/遺屬福利

受保且符合資格的員工死亡後,巴拿馬社會保障基金會為其遺屬提供福利。未亡配偶每月可領取的養老金或傷殘養老金為死者應得養老金或傷殘養老金的 50%,每名子女則為死者應得養老金或傷殘養老金的 20%。如果死者在固定供款計劃下的個人儲蓄帳戶中有餘額,則其遺屬可從該基金中按相同比例領取養老金,領取時間與基金存續時間相同。

如果死者不符合條件,其遺屬將一次性獲得一筆款項,金額相當於每六個月供款可獲得一個月的薪水。他們在固定供款計劃下的個人儲蓄帳戶中的金額會一次性支付給遺屬。

若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死亡,則由雇主支付遺屬的福利金。

僱員向社會保障基金繳納每月總收入的 9.25%,而僱主則繳納每月總收入的 4.25%。雇主必須每年支付僱員任何第 13 個月薪資的 10.75%,而僱員則必須每年支付任何第 13 個月薪資的 7.25%。

傷殘福利

巴拿馬社會保障基金會為年齡小於 60 歲、至少喪失 2/3 工作能力的投保人提供殘障補助金。殘障補助金的金額與養老金相同,資金來源也相同。

如果僱員不符合年齡或供款標準,則有資格領取殘障補助金,金額相當於每六個月供款可領取一個月的養老金。固定供款制度下個人儲蓄帳戶中的金額會一次性支付。

若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導致殘障,則根據殘障類型和程度,由雇主支付補助金。僱主也負責支付醫療費用、醫療補助、住院及旅費。

員工須向社會安全基金繳納每月總收入的 9.25%,而僱員則須繳納每月總收入的 4.25%。雇主每年必須繳納支付給員工的任何第 13 個月薪資的 10.75%,而員工每年必須繳納任何第 13 個月薪資的 7.25%。這些供款不為工傷福利提供資金。

最低年齡

巴拿馬的法定最低工作年齡為 14 歲 (未完成學業者為 15 歲)。12 至 15 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在課餘時間受雇於農業場所擔任輕工。但是,禁止雇用未滿 18 歲的人從事對其生命、健康或道德有危險的工作。

18 歲以下的人不能在夜間工作,也不允許在假日工作。16 歲以下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6 小時。18 歲以下者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7 小時。

僱用未滿 18 歲者的雇主必須為每名未成年者備存一份記錄,並詳列下列資料:

  • 僱員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如適用)的名和姓
  • 出生日期
  • 居住地點
  • 工作類別
  • 工作時數
  • 工作時間表
  • 薪資
  • 接受的教育程度

失業率 6.5%

勞動力中失業但有能力並正在尋找工作的比例。 © 2024 - WBGILO

65%

勞動參與率

40.8%

女性勞動人口比例

78%

醫療服務接入

資料來源

失業率: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ILO Modelled Estimates database (ILOEST), ILO (ILO), uri: https://ilostat.ilo.org/data/bulk/, publisher: ILOSTAT, type: external database, date accessed: January 07, 2025.

勞動人口(總數):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ILO (ILO), type: estimates based on external database; United Nations (UN), publisher: UN Population Division; Staff estimates, WBG (WB)

勞動參與率: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ILO Modelled Estimates database (ILOEST), ILO (ILO), uri: https://ilostat.ilo.org/data/bulk/, publisher: ILOSTAT, type: external database, date accessed: January 07, 2025

女性勞動人口比例: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ILO (ILO), type: estimates based on external database; United Nations (UN), publisher: UN Population Division; Staff estimates, WBG (WB)

醫療服務接入: The 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World Bank Group • GHO, WHO (WHO), uri: https://www.who.int/data/gho/data/themes/topics/service-co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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