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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NIO)
尼加拉瓜共和國位於中美洲的中心地帶。它因其湖泊,火山和海灘的地形而獨特。尼加拉瓜融合了原住民和西班牙文化,從而產生了廣泛的音樂、美食、語言和宗教。西班牙語是主要的語言。尼加拉瓜的首都是馬那瓜,該國最大的城市。尼加拉瓜的主要出口產品是紡織品、牛肉、咖啡和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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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共和國位於中美洲的中心地帶。它因其湖泊,火山和海灘的地形而獨特。尼加拉瓜融合了原住民和西班牙文化,從而產生了廣泛的音樂、美食、語言和宗教。西班牙語是主要的語言。尼加拉瓜的首都是馬那瓜,該國最大的城市。尼加拉瓜的主要出口產品是紡織品、牛肉、咖啡和黃金。
尼加拉瓜的《勞動法》同時承認書面和口頭僱傭合約。書面勞動契約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名,並經由勞動部認證。
書面勞動協議必須包括雇主、僱員及工作細節,例如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合約期限、報酬等。
當合約內容涉及外勤工作、家務服務或不超過 10 天的臨時或偶爾工作時,可以口頭方式簽訂。在口頭協議的情況下,雇主必須在雇員入職 3 天內向其提供一份證明書。該證明書必須包含僱傭關係的開始日期、提供的服務或進行的工作,以及規定的薪資。
根據尼加拉瓜勞動法,員工可根據隱含雇用合約受雇,以獲得報酬。不完整的書面協議或沒有書面協議,並不免除當事人遵守勞工法規定的義務。
當合約未以書面形式訂立時,雇主必須在僱傭關係開始日期後 3 天內提供一份證明,其中應包含下列內容:
根據尼加拉瓜勞動法,一般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 8 小時或每週 48 小時。夜間工作每天不得超過 7 小時或每週不得超過 42 小時。混合工作(日間和夜間)的普通工作日每天不得超過 7.5 小時或每週不得超過 45 小時。在不健康或危險的工作場所,每天的正常工作時間必須超過 6 小時。未滿 18 歲的員工每天工作不得超過 6 小時或每週工作不得超過 30 小時。
僱員和雇主可透過提供額外的休息時間延長工作時間,每天最多可延長 2 小時。
元旦 (1 月 1 日)、聖週四和聖週五 (日期可能有所不同)、五一節 (5 月 1 日)、解放日 (7 月 19 日)、聖哈辛托戰役 (9 月 14 日)、獨立日 (9 月 15 日)、聖母無原罪日 (12 月 8 日)、聖誕節 (12 月 25 日)。
根據尼加拉瓜的法律,所有員工每為同一雇主不間斷工作 6 個月,就有權享有 15 天的假期。年假按僱員的標準工資率支付。
為國家及其機構工作的人員,有權在拉莫斯週六至復活節週日、12 月 24 日至 1 月 1 日以及全年另外 16 天享受全薪假期。
雇主有義務準備假期時間表並與員工分享。員工有權選擇按照上述時間表休假。
在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就未使用的年假按工作時間比例獲得工資。
尼加拉瓜勞動法》並無規定法定病假。僱傭合約和工作政策規範短期病假。在公司內部慣例之前,工人可以因病獲准休假或參加個人醫療會診。因病中斷工作並不影響休年假的權利。
投保的員工有權享有疾病補助金,金額為八週平均工資的 60%,為期 52 週。國家統一醫療體系從生病的第四天起提供此福利。前三天不支付福利金,除非生病需要住院或發生事故(福利金從第一天開始支付)。
根据尼加拉瓜的法律,女性雇员有权在分娩前休息4周,分娩后休息8周(如果是多胞胎,则休息10周)。如果在醫生指示的日期前分娩,未使用的假期會加到產後休 息期內。
在推定分娩日期前 39 週內至少已支付 16 週社會保險費的員工,有權享有國家統一保健系統提供的產假津貼。生育津貼相當於平均週薪的 60%。雇主有義務支付僱員平均週薪的餘下 40%。如果僱員沒有參加國家社會保險制度,則雇主有義務支付僱員在產假期間的全部平均周薪。
根據尼加拉瓜法律,父親或與配偶公證結婚的伴侶在其伴侶分娩時,有權享有 5 個日曆日的帶薪假期,且不會喪失任何社會福利。
最低工資由全國最低工資委員會決定,目前每月介於 5,721.17 至 11,803.47 (尼加拉瓜科多巴) 之間,視行業而定。所有員工都享有最低工資。
尼加拉瓜的《勞動法》並未明確規定發薪頻率,但要求必須在僱傭合約中規定,且雇主必須提供薪資單,詳細列明總薪資、淨薪資、扣除額及任何加班費給員工。
根據尼加拉瓜的勞動法,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構成加班(除非員工是為了糾正錯誤而額外工作)。每周休息日和公共假日的工作也被視為加班。
加班時間不得超過每天 3 小時或每週 9 小時,除非必須防止災害或意外事故的後果,或執行緊急任務,例如維修機器、設備或建築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情況。雇主不得以額外的休息時間補償加班時數。
所有超時工作時間,包括休息日及公眾假期的超時工作時間,均以員工正常工作日應得工資的雙倍作為補償。
在尼加拉瓜,法律並無規定雇主必須遵守終止合約的通知期。但是,無正當理由解雇的員工應獲得解雇金。該補助金的金額取決於其服務年限,前 3 年每服務 1 年支付 1 個月的工資,從第四年起每服務 1 年支付 20 天的工資。終止福利金額不得少於 1 個月的薪資或超過 5 個月的薪資。
簽訂無固定期限合約的員工,在決定終止僱傭合約時,必須給予雇主 15 天的通知期。
尼加拉瓜勞動法》規定,無限期合約的員工在無故遭解僱時,必須支付遣散費。
福利金額視員工的任期而定。在服務的前 3 年,遣散費為每年 1 個月的薪資,從第 4 年起,每個服務年度為 20 天的薪資。遣散費不得低於 1 個月的薪資或超過 5 個月的薪資。
雇主還必須按比例支付拖欠員工的部分福利,如假日津貼和第 13 個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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